文: 李根在:指鹿为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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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你拥有媒介时,你喜欢说它是什么就是什么,甚至明知这是错误的。
近日,台湾设计师李根在于台北租用路牌广告,推出“指鹿为马”系列户外媒体广告,他还计划更多类似的公益性话题广告在台北街头出现,同时还有活动形象的附属设计用品推出。
这不但是台湾媒体的嚣张,同样适用于大陆,李根在先生的设计行为,冀望引发大家的深思,当然大伙如要在此讨论,请不要涉及敏感的政治议题。不然遭殃的不是你,是ad110,哈哈,谢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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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110·aLife 会员个性签名
aLife 管理员,此帐号由ZhangZ、Michelle两位负责
作者:ad110 (2010/5/31 8:50:04)
Re:李根在:指鹿为马
7
楼
6楼貌似是德国的?从的你话语里,你的修养和能力肯定好不到那里去,请注意,当你很不礼貌的鄙视别人时,你首先会被别人鄙视!
作者:113.103.24.*
(2010/6/1 18:16:10)
Re:李根在:指鹿为马
13
楼
发这个AD110的贴子要付钱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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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员答复:
IP为79.242..的读者,我们觉得你虽然很关注李根在先生,但我们认为你很不理智也显得缺乏度量,你这么多留言,你想说明什么?如果你有勇气,我们欢迎你在ad110发表作品,重申:是免费的!!
作者:79.242.180.*
(2010/6/2 1:26:54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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